税收策划36计(第3版)
书 号:9787113294113
丛 书 名:
作 者:庄粉荣
译 者:
开 本:16开
装 帧:平装
正文语种:汉文
出 版 社:中国铁道出版社有限公司
定 价: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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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按照投资人的业务操作流程作为谋篇布局的基础。在表述形式上,每一计以“妙计
提要”“本计内容”“案例注释”作为结构框架;其中“本计内容”对于税收策划的思路和方
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和分析归纳,有关案例的深度分析需要参见《税收策划实战案例精选(第2
版)》,即《纳税策划实战精选百例(第8 版)》。
这样,《税收策划36 计》(第3 版)就跟《税收策划实战案例精选》(第2 版)和《企业
纳税实务及风险管理》三本书组成一套实务操作手册,从而便于读者通过案例来体会策划计
算和技巧的操作原理。
以税收策划专项计策和操作技巧作为重点进行专题分析,在业内还是第一次尝试。目的
是希望从多重角度去研究税收策划的实务和操作,寻找普适性操作规程方法。这里需要特别
感谢深圳税立方集团的董事长钟四平先生,钟先生及集团的专家给该书提供了大量的涉税操
作案例。当然,由于笔者水平有限,相信本书还存在许多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期待读者
一起参与,不吝赐教! -
前言
2017 年5 月5 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
(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13 号)明确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税收
策划业务,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提供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的纳税计划、纳税方案。同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于2017 年1 月25 日也出台了《税收策
划业务规则(试行)》(中税协发〔2017〕004 号)。这就为税收策划由理论走向实践提供了法
律依据。
一、研究税收策划的方法迫在眉睫
当国家税务总局2017 年第13 号公告出台以后,税收策划就成为合法的涉税咨询服务产品,
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响应。但是与此同时,部分会经营的“聪明人”利用人们对税收策划
认识不深的特点赚快钱,于是,各种网络和媒体上以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利用“核
定征收税收优惠”“灵活用工”……推销税收策划产品的广告满天飞。一时间,弄虚作假、投
机取巧似乎成了税收策划的代名词(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在税总纳服发〔2022〕34 号中明确,将于2022 年4 月~9 月对涉税中介服务行
为进行整治,但是其影响可能在短期内难以肃清)。
那些“神操作”果真能够帮助老板们实现税收利益吗?在这里我们不妨先就目前网络上
宣传的几种“税收策划产品”做一个简要分析(相关案例资料是在网络上随机选的,这里就
事论事,仅对文章所描述的涉税问题做讨论,没有其他意图)。
其一,通过核定征收解决无票问题无异于饮鸩止渴。
部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费用,但是“无法”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实际上不存在无
法取得,通常为合作方不方便提供),尤其是那些向特定部门或者企业推销产品的企业和个人。
有人从中发现“商机”,网络上就有一篇文章“2020 年核定征收案例”介绍了如下情况:
北京某建筑公司今年有一笔2 000 万元的业务,账面利润1 000 万元,有300 万元是因为
开展业务时,上游公司开不了票,导致所得税太高。怎么办?
如果无票,则需要缴纳较高的企业所得税。于是上述文章的作者进行了如下策划分析:
作为公司的业务需要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合计为120 万元(300×40%)。但是,
如果通过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收为:一是增值税约为8.74 万元(300÷1.03×3%),
附加税约为0.52 万元(8.74×6%); 二是个人所得税约为2.62 万元(300÷1.03×0.9%),上述
各种税费合计约为11.88 万元(8.74+0.52+2.62)。
上述文章的作者认为,公司通过这种“以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方式就可以解决因
为无法拿到票而发生的损失,而且节税还高达90%。最后总结: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缴纳企业
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并且特别强调一定要找个人所得税收优惠园区去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才能达成以上所讲的税收策划效果。
分析点评:本案例的基础假设是“上游公司开不了票”,这就出现疑问了,如果业务是真
实的,上游公司为什么会开不了票呢?是不是其中存在什么猫腻?如果有猫腻并且按照这个
思路操作下去,其实质还是虚构业务虚开票,显然是存在涉税风险的。即使是无票的真实业务,
如果缺乏合理的业务流程支持和业务模式安排,同样也会陷入虚拟业务做核定并且虚开发票
的陷阱。
其二,购买“×× 宝”节税千万元是不可能的。
社会上有一个知识传播群体,这个群体的主体可能是公务人员,也可能是学校、中介机
构和企业里的老师,他们拥有知识,自由受聘提供讲座服务,但是,一般不提供发票,于是
有人就看到了赚钱的机会。网上有一则“×× 宝”的推广文章就是针对他们的,我们先来看
看这篇文章的产品推广性描述:
A 企业主要进行培训业务,年收入数千万元。公司自有团队主要提供运营、营销、支持
等功能,实际讲师大部分是外部聘用的临时讲师,年度成本也有数千万元。讲师和A 企业之
间签订的都是劳务合同,A 企业将劳务费直接支付给讲师。原则上,A 企业应该为讲师们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讲师对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的强势反对和企业对于自己成本的
考虑,一直以来A 企业都没有进行相关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该文章明确相关风险和责任:A 企业未能尽到申报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有罚款和
滞纳金的风险。讲师们没有申报纳税,有偷漏税的风险。A 企业存在事实的连带风险。
接着,该文章给出解决方案,A 企业选择的“×× 宝”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 核定征收
个人所得税产品,其解决方案详情如下所述。
讲师们首先购买了“×× 宝”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 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产品,拥有一
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再通过自己的工作室与A 企业签约。A 企业将约定的金额通过服务费
形式打入讲师的工作室账户中,讲师最终从工作室账户中分红获利。
通过这个方案,各个讲师使用了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保证实际税负
较低,缴纳的税金能在各个讲师的心理预期范围之内。
同时,各个讲师也会有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税单。
该文章认为对于A 企业而言,因为改变了交易模式,所以不再需要承担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的义务,还能从讲师的工作室获得发票以及增值税抵扣,在降低了风险的同时,还提高
了经济效益。
分析点评:在这篇推广文章里,没有描述清楚“×× 宝”的具体业务模式和流程,通过
“黑箱原理”将“小贪”们的胃口调动起来了……其实,讲师都是聪明人,他们应当知道,自
己去注册一个“工作室”十分方便,几乎也没有什么成本,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地自己策划且
合法地操作,从而实现自己的利益(公务人员的兼职经营问题,不是本书讨论的话题)。如果
真的像该文章所说的,去购买了“×× 宝”,换一句话说使用这个“税务策划工具”,倒是可
能将本来属于正常的一笔业务策划成没有真实业务的代开发票问题了(其他涉税风险这里就
不再赘述)。如上述分析是真实的话,那么这样操作的“×× 宝”自身可能存在巨大的涉税风险。
其三,通过核定征收解决股权转让过程中的高溢价问题。
个别企业家经营了一段时间后,将企业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对外出让,因此产生巨额的
增值。对于这个增值,显然需要缴纳大量的所得税。有人不想缴纳相应的税费,于是部分“聪
明人”又从中发现了机会。
在网络上可以看到这样一则资料:甲公司为一家高新技术制造企业,10 年前由A、B 两个
股东投资成立,当时的注册资本为1 000 万元,由于其经营有方且产品的技术含量比较高,目
前被一家上市公司所属的投资公司看中,准备高价收购。双方谈妥股权转让价格为11 000 万元。
在这里原股东有10 000 万元的溢价,因此有2 000 万元的个人所得税。但是,当事人不
愿意承担,于是,投资公司就请来了“策划专家”。
据介绍,“策划专家”的高招其实也十分简单,先在某个“税收洼地”注册一家个人独资
企业,声称这家个人独资企业是得到当地政府“特批文件”的,其税收负担相当低(说白了,
就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注册了独资企业后,以低价收购标的企业(甲公司)的股权,
然后再由这家个人独资企业将该股权以最终交易价格转让给投资公司。
这样操作的结果就是将股权溢价留在那家个人独资企业,然后,通过核定征收的方式将
本来应当按照20% 征收所得税的,转化为核定征收率缴税……
分析点评:据介绍,上述操作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也是一些人利用所谓“地方资源”
忽悠人的一个手段。
那么,有人可能会问,这些方法能不能操作呢?笔者认为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注意三点。
一是看其业务的真实性。业务的真实性是一切涉税事项的操作前提,如果离开了事实真相去
编故事,显然就不是什么“税收策划”。二是“核定征收”不是万能灵丹。那些推广伪策划产
品的人将“利用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挂在嘴边,事实上核定征收不是什么税收优惠,更不是
哪个企业都能用。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 年第41 号)明确,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
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
人所得税。三是得到当地政府“特批文件”的说法客观上不存在,因为税收法定是基本原则,
我国税法仅明确国务院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结合经济情况对税收征管做出调整的权
利。当然,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情况比较复杂。
在这样的情况下读者可能又会问,如果遇到这个问题应当如何操作才能规避风险?笔者
建议:可以跟那个策划专家签署完全风险代理服务协议,明确在完成全程操作,特别是将“跳
板”撤除工作完成(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以后再支付相应的费用(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
存在风险,即如果一旦发生对腐败案的查处,将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
对于诸如此类的“神操作”,税务机关会怎么看?近年来,网络上同样也有税务机关对部
分“聪明人”进行“神操作”的处理案例披露出来。比如,浙江杭州税务部门依法对朱某慧、
林某珊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相关资料引用如下:
前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某慧、林某珊两名网络主播
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稽查。
经查,朱某慧、林某珊在2019 年~ 2020 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
观的角度说,税收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变化;从微观的角度讲,如何计税和纳税
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个别投资人和老板总是想方设法试图少缴税,于是,偷税、避税……
各种手段不断涌现。有些不法分子也在迎合老板的需要,从而出现各种违法行为……这些现
象引起了广大理论工作者的注意。
具体分析投资人和老板的税收需求,应当承认其中存在一定的合理因素。比如税收政策
差异的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争取和利用……自从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税
收策划的需求便客观存在。笔者自1988 年开始从事税务管理,感受到纳税人的需求,于是便
从理论层面研究税收对经济的作用。先后于1992 年和1993 年发表《围绕税收职能研究促产
增收》《论税收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等论文,由此奠定了本人研究税收策划的理论基础。
1995 年初,笔者作为国内第一批“拓荒人”进入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涉税咨询服务以后,
通过大量的涉税咨询实践,更进一步深入地感受到纳税人的真实想法。笔者意识到,我国经
济社会的涉税咨询服务需求无限,涉税咨询市场很大……但是,以什么样的服务产品,怎样
为纳税人提供涉税服务,当时我国还没有一个能够让大家信服的说法,于是笔者着手尝试并
进行归纳和总结。
建立一个理论架构需要从基本概念开始。税收策划在探讨初期有多种提法,如纳税筹划、
税收筹划和税收策划等,笔者于2001 年出版《实用税收策划》一书,相对系统而完整地归纳并
提出税收策划的概念、原则和基本方法。后来,又通过《投资活动与税收策划》及《税收策划实务》
两部专著对税收策划的原理进行进一步完善。这些专著以“税收策划”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
税收策划就是纳税人在现行税制条件下,通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的税收政策,适当安排投资行
为和业务流程,通过巧妙的财务协调和会计处理,合理地安排纳税方案,在合法的前提下,以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涉税经济行为。
这个概念有四个基本内涵:一是企业税收策划的主体是纳税人,二是企业税收策划的客
体是各项涉税行为,三是企业税收策划的重点在经营模式的设计和业务流程调整等方面,四
是企业税收策划的目标在于追求税后利益的最大化。
后来,其他许多财税理论工作者也从不同的角度对税收策划的概念进行归纳和概括。
2017 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税收策划”的概念,而注册税务师协会则采纳了“税收筹划”
的表述。
在此期间,部分不法分子在税收上动心思进行“税收策划”的主要方法往往就是粗暴偷税,
比如接受虚开发票、虚列成本和费用,部分专业人士提供的所谓“税收策划”,则主要是钻政
策的“空子”“打擦边球”,帮助纳税人获取税收利益等;还有部分企业人士在税务稽查之后才
意识到完善内部管理的重要性……针对这些现象,笔者也进行了认真的思考。
长期的涉税咨询实践,在操作层面上理解税收策划的客观性,通过对大量的案例进行操作,
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归纳和总结,提出税收策划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四个,即前瞻性、合法性、
综合性和经济性。同时,作为国内第一代涉税咨询的市场开拓者,笔者用了30 多年的时间,
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
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
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朱某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
处1 倍罚款共计6 555.31 万元,对林某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 倍罚款共计2 767.25
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某慧、林某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
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某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某慧、林某珊偷逃税,并干扰税
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某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笔者认为,在一个新事物出现后,人们有一个认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还可能出现一
些不和谐的声音,这也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但是,通过这些资料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个
启示:目前我国财税咨询市场迫切需要一套科学的税收策划方法和技巧,因此,我们应当系统
性地研究适合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策划思路和方法。
二、税收策划的理论探索
税收对经济的制约作用和影响人们早就有所认识,还是在我国进行第二次“利改税”、探
索建立法治经济的初期,主管税务机关就关注到税收对经济的促进作用,于是在全国开展“促
产增收”活动;后来,税务系统又牵头在各地搭建税务中介机构,为税收服务市场化建设动了
不少脑筋。
税收作为利益再分配的一个环节,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税收法制化以后,从宏从不同的维度对税收策划的方法和技巧进行了综合研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视角进行探讨:
其一,梳理税收政策,结合实务案例提示人们如何系统地掌握和运用税收政策,出版《企
业所得税操作实务》《不缴冤枉税——税收优惠利用技巧》《不缴糊涂税——税收优惠利用疑难》
等专著;
其二,从税务管理的角度研究纳税人的税务管理问题,帮助纳税人适应我国税收征管模
式及其变化的特点,正确规避税务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出版《涉税事项处理技巧》和《纳税
管理实务》等专著;
其三,总结税务稽查的思路和方法,结合不同税种的特点,介绍税务稽查的思路和方法,
出版《纳税检查实务》《税务稽查案例分析与点评》等专著;
其四,研究企业的涉税风险,结合不同行业以及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涉税风
险,提出规避的方法和技巧,出版《企业涉税风险的表现及规避技巧》《纳税策划大败局》《企
业纳税实务及风险管理》等专著;
其五,从企业运营的角度研究税收策划,结合不同行业、不同的经济模式,分析和介绍
税收策划的原理和思路,出版《资产重组业务的税收筹划》《销售业务纳税筹划操作实务》《制
造企业财税筹划实务》《房地产企业财税筹划实务》《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案例精解》和《现
代服务业财税筹划实务》《个人财富增值的税收筹划》等专著;
其六,在系统地总结出税收策划理论的基础上,又以大量的案例揭示税收策划的原理和
方法。笔者总结出1 200 个案例,出版《投融资业务财税筹划演练》、《经营管理财税筹划演练》、
《所得税纳税筹划案例精选》、《纳税筹划实战精选百例》(先后6 次再版)、《税收策划实战案
例精选》和《纳税筹划实例全集》等。
此外,还开创了一个新领域——纳税检查应对。对于纳税人来说,应付纳税检查是一件
十分痛苦的事情,许多业务问题的处理似是而非,如何从技术层面帮助纳税人提升应对纳税
检查的技术?笔者于2003 年6 月出版专著《纳税检查应对技巧》,后来于2011 年展开形成专
著《增值税检查应对技巧》和《企业所得税检查应对技巧》。由于应对纳税检查需要税收政策、
税务稽查技术、企业会计核算和企业运营模式及流程的有机结合,其知识结构要求十分复杂,
思维方式要求全面而系统……截至现在,提供纳税检查应对讲座的专业人士有很多,但是,
通过正规出版物(专著)系统性阐述纳税检查应对技术和技巧的尚未见到第二个人。
总之,在过去的30 多年里,立足于实操,致力于让纳税人在理解税收策划原理的基础
上掌握更多的税收策划操作技巧,从而增加投资活动和经营活动的效益,是笔者的追求(重
点研究税收策划的思路和方法,截止2021 年年底先后出版专著40 部,2 000 多万字)。此外,
为了帮助投资人和其他非财税专业人士正确理解和掌握税收策划原理,笔者还专门创作了财
经长篇小说《避税暗战》和《谁动了老板的钱包?》……在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税收策划的
技巧及方法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即使是在同一个政策背景下,某些事项的涉税处理在不
同的区域、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纳税人之间存在差异。因此,税收策划千变万化……
VII
三、《税收策划36 计》开系统性研究税收策划方法的先河
尽管税收政策随着经济活动的不断变化而随时调整,但是,税收策划还是有一定规律的。
笔者通过研究发现,税收策划的基本方法有四个,即争取税收优惠、利用政策差异、争取纳
税递延和实现税负转嫁。这个观点在《纳税筹划实战精选百例(第6 版)》做过分析和介绍,
但是,还没有对税收策划的方法进行过系统性的研究。
激发笔者对税收策划的方法进行系统性研究的是一个电话。2019 年初,笔者接到一个朋
友从上海打过来的电话。对方反映了如下一个情况:他在上海碰到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美女,非
常牛!她十分擅长“税收策划”,服务对象主要针对企业的高管。其方法是先在江西某地注
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将这些高管纳入该企业,然后再由该个人独资企业给高管所在公司开
票……据说目前这个美女已经做到一百多亿元的业务了。
那个美女为什么能够做到这样的业绩呢?据朋友介绍,这里的关键是那个美女有“神通”,
能将所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核定征收,其综合税率只有五六个点,但
是,可以抵消服务对象三四十个点的个人所得税,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承担部分策划服务费用,
高管们仍然觉得很划算……所以生意十分火爆!
对于该故事的真实性在这里我们不去深究,但是,说起税收策划,有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那就是核定征收。可以这样说,“核定征收”是目前使用最广泛、曝光率最高的“税收策划方法”。
如果读者不信,可以到网上搜索。
输入关键字“税收策划”,就会有很多广告跳出来:“税筹原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财税
〔2000〕91 号)按照收入10% 的利润率,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
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只需要通过成立一人企业与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改变
了商业模式和个人获取收益的名义,就可以享受到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年收入不超过500 万元,另需缴纳3% 的增值税及0.3% 的附加,可以开
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 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年收入超过500 万元的个人独资企业,转为一般纳税人,同样按照3.5% 优惠税率,需
缴纳6% 的增值税及0.6% 的附加(6% 的增值税专票可用于抵扣)。”
那么,是不是真的如该广告所述的能够“节税”?如此操作有没有涉税风险?
有一丁点儿涉税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是“税收策划”吗?所谓核定征收,是指由于纳
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检查,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
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式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对于核定征收的情景
和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和三十七
条早就有明确的规定。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那个美女的策划不是很划算吗?我们以一个案例来进行具
体分析。
VIII
假设A 先生于2019 年1 月初应聘为甲公司的技术副总经理,年薪120 万元(其中可以
税前扣除的各种费用20 万元)。甲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A 先生签署了雇佣协议,因此,
A 先生就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申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甲公司代扣代缴):
(120-20)×45%-18.192=26.808(万元)。
但是,如果A 先生挂名到美女策划的个人独资企业,然后美女给甲公司开具120 万元的
管理咨询发票,假设美女的个人独资企业能够核定征收,且向A 先生收取策划费用和各种税
费合计15 万元。A 先生实现策划收益为:
26.808-15=11.808(万元)。
在这里我们只是将几个主要因素拿出来做一个简要介绍,如果仅从纳税的角度讲,当时
这位高管的确是少缴了部分税收,获得了11.808 万元的策划收益,但是,却埋下了如下风险:
其一,各方都存在被税务稽查的风险。从表面上看,该策划仅仅是通过成立一人企业跟
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税目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但是,由于相关操作所表现的业务模式与实际情况不符,实际上在弄虚作假,这样的结果会
引来税务稽查(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异常,或者举报)。一是甲公司被查,A 先生是甲
公司的在职员工,并没有在所谓的“个人独资企业”任职,理应支付工资薪金的,却接受了
其他单位的“咨询服务”发票,税务机关可能会将这笔“咨询服务”费用认定为是“与公司
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予在公司列支,并且被认定为偷税;二是美女的个人独资企业实际上
没有发生咨询服务事项,仅是为A 先生虚开和代开费用发票,如此操作且数额巨大,怎么可
能不被税务机关稽查?三是A 先生在甲公司任职,各种证据材料都能证明其应当以工资薪金
申报纳税,且由甲公司代扣代缴,但是,本案例中他却通过外部企业策划成“咨询服务”费
用支出,同样也可能被税务稽查。而且,上述三个环节只要一个被查,其他相关方自然不会幸免。
其二,A 先生的其他利益会受到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
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 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
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
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
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员工受雇,用人单位会替员
工承担部分保险等费用,如果出现意外,还会享受其他待遇……但是非受雇关系就不能享受相
应的待遇。A 先生作为甲公司的雇员,该公司就应当为其缴纳养老金保险和各种应承担的费用,
在工作期间如果A 先生发生意外,甲公司都会承担连带责任的。而改变了身份,相应的待遇也
会失去。
其三,甲公司除了可能承担的涉税风险以外,其内部控制机制和体系也会受到伤害。对
于一个规模经营的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机制和体系是管理的核心,需要很长时间并且投入大
量的人力物力才能建立起来,而破坏起来却十分容易。对于前述案例中的甲公司来说,假设
公司允许A 先生弄虚作假做策划偷税,那么,跟他相同级别的其他管理人员也会仿效。而作
IX
为公司高管可以这么做,那么中层管理人员是不是也可以?如此这般,大家纷纷仿效,内部
控制和管理机制必然毁于一旦,这是任何投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其四,损害各主体的纳税信用。除了那个美女策划的个人独资企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以外,其他相关当事人也会因此丢失纳税信用,对未来的生产和经营产生深远的影响。
由此笔者意识到,目前涉税咨询提供方良莠不齐。如何才能避免“伪策划”?正确的应
对方法之一就是拿出一套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税收策划理论,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相应的
方法和技巧以及相关的税收策划产品。
目前税收的理论专著已经不少了,但是,还没有一部系统性研究税收策划方法的专著面市,
导致税收策划理论与实践相脱节。于是,各种违法操作被当作税收策划,比如接受虚开发票、
虚列成本和费用等,这些明确是偷税的手段也被部分人当作低成本策划的方法在运用;利用
“税收洼地”搞核定或者利用“招商引资”做财政返还,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也许能够操
作成功,但是不具有持续性,当然也就不能算作税收策划。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于2019 年春节便开始着手进行税收策划方法的研究,通过一年的努
力,拿出一个初稿,这就是《税收策划36 计》第1 版。在该版本里,完成了36 计的基本框架,
但是,如果认真琢磨,就发现其十分粗糙:一是有些方法的表述不准确,内含不充分;二是还
有部分操作方法没有包括在其中,需要做进一步的充实;三是主要案例是直接从其他专著中选
择的……于是进行修订,《税收策划36 计(第2 版)》于2021 年5 月上市。
《税收策划36 计(第2 版)》上市后,立即得到财税界专业人士的强烈响应,给予了高
度评价。
* 武汉科技大学恒大管理学院副教授张宏点评道:《税收策划36 计》是一本相当精彩、耐
人寻味的税收策划指南书。它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分析税收策划,每个章节都介绍了一个策
划妙计。跟大多数人一样,我开始也以为税收策划一定要把所有的税收政策倒背如流才能做
好税收策划。但是事实是只有真正地理解了税收策划的思想和方法才能以不变应万变。
* 书中所列举的36 计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税种策
划问题。但是读起来流畅而毫不费力,因为它并没有讲枯燥的理论,而是以轻松、有趣的故
事和案例作为切入点引导读者理解并运用这36 计。在每个计策中分析了最新的税收相关政策,
引导读者做更加深入的思考。
* 熟练掌握这36 计,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 读后这本书打五星,希望这本书最好能被更多的人看到,让更多的读者受益。
*《税收策划36 计(第2 版)》上市后立即受到广大企业人士的欢迎。某大型企业财务总
监王蓉给笔者的来信这样表述:“我在看您的书,里面的理念我很认同,举的例子很接地气,
网上很多宣传税务咨询的确实就是这么忽悠人的,要不是看了您的书,差点儿被忽悠了……”
更多的朋友则以行动说话:买,买,买!大连注册税务师协会集中采购100 册该书分发
给所属税务师事务所,扬州高朋律师事务所趸购100 册赠送给会员客户企业,深圳长江税务
X
师事务所一次就趸购200 册赠送给会员客户企业,上市公司绝味食品确保公司财务人员人手
一册,大型企业上海易初莲花、中建达丰、中建政研等数十家集团公司也纷纷加入集中采购
的行列……
显然,第2 版在第1 版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当下笔
者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进一步研究,然后主要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了策划操作计策核心内容的分析和归纳,然后通过三个案例
介绍,再结合案例演绎的内容围绕策划技巧进行重点分析,侧重于策划原理的提示,以防喧
宾夺主(有关对应案例的详细分析,则留给其辅助读物《税收策划实战案例精选》一书)。
二是对部分案例进行了调整。原来的部分案例与所对应计策的内容吻合度还不够高,不
能进一步演绎和说明相关计策运用的思路和方法,第3 版则对此类问题进行了完善,选择和
调整了有针对性的案例,从而强化了理论的深度。
三是精雕细琢,不断完善。对本书的核心内容“本计内容”、“案例分析”和“综合点评”
表述税收策划原理、方法和技巧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技巧分析和综合点评的比重,
对部分策划思路和技巧进行了修正。
四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结合新政策研发出最新的实务产品,不断推陈出新,对部分
附录案例也进行了调整,增强了案例分析的针对性。
五是强化交流,相得益彰。采纳了读者建议,对部分案例中的表述艺术和文字差错进行
完善和更正……
本书按照投资人的业务操作流程作为谋篇布局的基础。在表述形式上,每一计以“妙计
提要”“本计内容”“案例注释”作为结构框架;其中“本计内容”对于税收策划的思路和方
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和分析归纳,有关案例的深度分析需要参见《税收策划实战案例精选(第2
版)》,即《纳税策划实战精选百例(第8 版)》。
这样,《税收策划36 计》(第3 版)就跟《税收策划实战案例精选》(第2 版)和《企业
纳税实务及风险管理》三本书组成一套实务操作手册,从而便于读者通过案例来体会策划计
算和技巧的操作原理。
以税收策划专项计策和操作技巧作为重点进行专题分析,在业内还是第一次尝试。目的
是希望从多重角度去研究税收策划的实务和操作,寻找普适性操作规程方法。这里需要特别
感谢深圳税立方集团的董事长钟四平先生,钟先生及集团的专家给该书提供了大量的涉税操
作案例。当然,由于笔者水平有限,相信本书还存在许多可以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期待读者
一起参与,不吝赐教!
庄粉荣
2022 年9 月于上海 -
目录
策划技巧之一:地点有选择 人和亦重要 / 1
巨星梅西跨国“避税”案例分析 / 4
“避税地”利用案例分析 / 5
税收洼地利用的操作技巧 / 6
策划技巧之二:行业有优惠 企业可选择 / 13
垃圾处理的涉税策划 / 17
运输行业承租及承包差异分析 / 18
涉农企业免税风险分析 / 21
策划技巧之三:无限或有限 税收差异现 / 25
投资创业的平台选择策划 / 27
合伙企业和公司费用策划差异分析 / 30
农民合作社涉税政策利用分析 / 33
策划技巧之四:开业分公司 中途来转轨 / 38
网络经营的税收案例分析 / 40
经营平台调整的涉税案例分析 / 41
子(分)公司变换的三种方案 / 42
策划技巧之五:放低身份 降低负担 / 47
纳税身份的运筹技巧 / 49
II
小微身份的指标调整和控制 / 52
放低身份做咨询更有利 / 54
策划技巧之六:经营选模式 税负可商议 / 60
设备运营模式决定税收负担 / 62
公司加农户的税收策划 / 64
卷烟加工方式调整税收成本 / 67
策划技巧之七:建账有技术 核算讲技巧 / 72
企业建账方法的选择性分析 / 74
不同项目开发的涉税操作分析 / 76
兼营业务的涉税风险分析 / 77
策划技巧之八:税制差异 争取利用 / 81
承包方案选择的涉税分析 / 83
农业种植投资方式的政策差异 / 85
投资贷款的政策差异 / 86
策划技巧之九:流程再造 策划重点 / 92
生产方式制约白酒消费税 / 94
业务流程调整决定税收成本 / 96
技术路径影响消费税 / 100
策划技巧之十:虚晃一枪 税负下降 / 103
集团公司谋划广告费用的思路分析 / 104
通过机构策划招待费用基数 / 106
通过机构整合混合销售 / 107
策划技巧之十一:栈道跑道 各有其要 / 111
租赁和贷款涉税比较 / 112
融资路径选择的税收案例分析 / 115
租赁筹资的背景分析 / 116
III
策划技巧之十二:特殊条款 巧妙运用 / 120
稀有产品进口完税价格策划 / 121
高新企业亏损 -
作者介绍
庄粉荣:工程师、注册税务师、财经作家、客座教授,全国著名税收策划专家。曾任税务分局局长、税务稽查负责人、税务师事务所所长、集团公司税务总监、副总裁等职,中央财经大学法律与税收策划研究中心副主任。
庄粉荣有著作40余部,2000多万字。如《税收策划36计》《企业纳税实务及风险管理》《纳税筹划实战精选百例》等,在《税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及税收策划案例300多篇,其中有5篇文章被评为全国一等奖。《中国税务报》《海峡财经导报》“名家筹划”专栏作家。应邀在北京、上海等地举办专题讲座300多场。同时还受聘于清华、北大等多家重点高校进行EMBA、MBA和MPAcc专题讲座等,注册税务师后续教育主讲老师,是中国当代税收策划理论奠基人之一。
庄粉荣以综合筹划服务见长,擅长企业合并、分立、资产(债务)重组、集团资产整合、包装上市等事项的税收策划业务,是全国为数不多的理论与实践结合得最好的专家之一,先后查处过1000多个涉税案件,为80多家企业实施过100多个筹划方案,为有关企业节税数亿元。被财务咨询市场评价为:“中国税收策划方案设计第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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